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最后的审判(续) #50

50.在灵界,荷兰人

50.在灵界,荷兰人很容易与其他人区分开,因为他们的穿着和在世时的一样;不同之处在于,那些接受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信仰和生活方式之人的衣服更整洁、更优雅。他们之所以穿着同样的衣服,是因为他们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;在灵界,正是这些原则决定了每个人的穿着。所以那些拥有神性真理的人穿着洁白的细麻衣。

最后的审判(续) #21

21.在灵界,对社群

21.在灵界,对社群的一切排列皆取决于爱的不同。原因在于,爱是人的生命,主是神性之爱本身,故照着对这爱的接受而排列社群。爱千差万别,但没有人知道这些差别,唯独主知道。主将这些社群联结起来,以至于可以说,它们都过着一个人的生活。天堂社群过着一种属天和属灵之爱的生活,地狱社群则过着一种属魔鬼和地狱之爱的生活;主通过相应的对立面将天堂与地狱联结起来。由于这种排列,每个人死后都去往自己的爱之社群,他也不可能到其它任何地方,因为他的爱会反对。这就是为何那些拥有属灵之爱的人在天堂,而那些只有属世之爱的人却在地狱。属灵之爱唯独通过仁爱的生活获得,如果忽视了仁爱的生活,属世之爱仍是属世的。属世之爱若不服从于属灵之爱,就是它的对立面。

天堂与地狱 #116

十四、天堂的太阳

十四、天堂的太阳

116.在天堂,尘世太阳,以及来自这太阳的一切事物都是不可见的,它完全是属世的。事实上,自然界始于这太阳,凡通过这太阳所产生之物,都被称为属世。但天堂所属的属灵之物在自然界之上,与属世之物完全不同;这二者之间若不凭借对应,也没有任何交流。从前面关于层级的论述(38节)可以理解它们之间有何区别;从前两章关于对应的论述可理解何为交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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